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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防火閥排煙風機強制認證轉自願認證需注意問題

2019-11-20 03:54:57 字号

1、政策解讀

1.1國家應急管理部消防産品合格評定中心于2019年7月30日下發應急消評〔2019〕21号《關于對十三類消防産品開展自願性認證工作的通知》文件,文件如下:

消防産品合格評定中心.png

其中“消防防煙排煙設備産品”中的防火閥、排煙防火閥、排煙閥、消防排煙風機由原來的強制3C認證改為自願認證。

1.2消防産品非強制認證包括自願認證和不認證。

1.2.1消防産品自願性認證流程為:型式試驗+企業質量保證能力檢查和産品一緻性檢查+獲證後監督,與強制性認證的流程要求保持一緻。

1.2.2不認證隻做型式試驗(檢驗報告),消防驗收受限。

2、消防産品強制認證改為自願認證後标志如何使用?

2.1  銷售産品上3C标志不得繼續使用,如繼續使用則:

2.1.1 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已經從強制性認證目錄移出的産品,不再屬于強制性認證産品,不能繼續使用3C認證标志和認證證書。

法規.jpeg

2.1.2違反評定中心已發出相應的通知。從即日起,13類消防産品将注銷強制性3C認證!

通知.jpeg



2.2消防産品身份信息标識仍繼續使用

2.2.1标識如下

标識.jpeg

2.2.2《消防産品監督管理規定》第17條規定:

  第十七條消防産品生産者應當對其生産的消防産品質量負責,建立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保持消防産品的生産條件,保證産品質量、标志、标識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标準要求。不得生産應當獲得而未獲得市場準入資格的消防産品、不合格的消防産品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産品。

  消防産品生産者應當建立消防産品銷售流向登記制度,如實記錄産品名稱、批次、規格、數量、銷售去向等内容。

2.2.3《消防産品身份信息管理》GA846規定:

  4總則

  4.1消防産品身份信息管理适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獲得市場準入的所有消防産品。

  4.2消防産品身份信息的管理、專用物品提供及消防産品身份信息的公布,應符合有關規定。

  4.3消防産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統應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産品身份信息的建立;

  b)消防産品身份信息查驗;

  c)監督檢查:

  1)市場準入的符合性确認;

  2)消防産品一緻性核查、确認;

  3)工廠條件的核查、确認(必要時);

  4)消防産品質量檢驗(必要時);

  5)維護(維修)工作符合性确認(必要時);

  6)維護(維修)産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

  d)消防産品身份信息的變更與注銷;

  e)其他相關内容。

  6要求

  6.1消防産品身份信息的建立

  6.1.1消防産品生産單位(制造商)應使用消防産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統專用物品并按6.1.2的規定錄入消防産品身份信息,并及時将消防産品身份信息上傳至消防産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統數據庫。

  6.1.2消防産品生産單位(制造商)錄入的消防産品身份信息應符合如下要求:

  a)錄入的生産單位(制造商)名稱應與市場準入信息或證書中的名稱一緻;

  b)錄入的産品規格型号應與市場準入信息或證書中的規格型号相符;

  c)消防産品出廠前已知使用單位的,生産單位(制造商)應在消防産品出廠檢驗合格後錄入消防産品身份信息;

  d)消防産品出廠前已知銷售單位的,生産單位(制造商)應在消防産品出廠檢驗合格後錄入除産品流向信息外的消防産品身份信息;産品确認到達銷售單位兩個工作日内錄入産品流向信息。

2.2.4消防産品生産、銷售流向管理規定要求

消防産品生産銷售流向管理 -10.png